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下简称非食用物质)名录制定和公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