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申报的技术方案、安全传输与播出方案、传输覆盖范围、方式、技术参数应符合广电总局有关规定。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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