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评估论证和起草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应当根据文件具体内容确定,一般使用“办法”“规定”“通知”“决定”“意见”“公告”等名称,但不得使用“法”“条例”等名称。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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