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合法性审核第二十二条合法性审核后,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草案有重大修改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核。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