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合法性审核第二十条法规部门根据审查情况,作出予以通过、不予通过或应当修改的书面合法性审核意见。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