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八十五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四节 勘验、检查第八十五条检查场所或者物品时,应当注意避免对物品造成不必要的损坏。 检查场所时,应当有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在场。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