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证 据第三十三条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办理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案件的证据使用。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