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二百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第十三章 涉外行政案件的办理第二百五十三条办理涉外行政案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办理涉外案件的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内部通报、对外通知等各项制度。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