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十二章 执 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强制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被撤销的; (五)其他需要终结执行的。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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