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回 避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