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回 避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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