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三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十章 治安调解第一百八十三条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