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一百四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第八章 听证程序 / 第四节 听证的举行第一百四十二条听证开始后,首先由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听证申请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及行政处罚意见。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