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八章 听证程序 / 第三节 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法嫌疑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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