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 第一百二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八章 听证程序 / 第二节 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第一百二十九条听证参加人包括: (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本案办案人民警察;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