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 第六节 辨 认

第一百零五条

辨认人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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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