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风险管理第八条海关总署对进出口饲料实施风险监控,制定进出口饲料年度风险监控计划,编制年度风险监控报告。直属海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