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海关对饲料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出口与生产为同一企业的,不必办理备案。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 第三节 监督管理
海关对饲料出口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出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出口与生产为同一企业的,不必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