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四章 出口检验检疫 /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三十八条

获得注册登记的出口生产企业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按照本办法规定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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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