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海关对饲料进口企业(以下简称进口企业)实施备案管理。进口企业应当在首次报检前或者报检时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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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