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 第二节 检验检疫
第十七条
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口饲料实施检验检疫: (一)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二)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要求。
- 制定机关
- 海关总署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 第二节 检验检疫
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对进口饲料实施检验检疫: (一)中国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二)双边协议、议定书、备忘录; (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