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进口检验检疫 / 第二节 检验检疫第十五条进口饲料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