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环保科技成果的鉴定必须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