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合作创新采购应当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与激励机制,鼓励有研发能力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供应商积极参与,发挥财政资金对全社会应用技术研发的辐射效应,促进科技创新。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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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