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首购程序
第二十七条
研发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按照研发合同约定提供首购产品迭代升级服务,用升级后的创新产品替代原首购产品。
因采购人调整创新产品功能、性能目标需要调整费用的,增加的费用不得超过首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 制定机关
- 财政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首购程序
研发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按照研发合同约定提供首购产品迭代升级服务,用升级后的创新产品替代原首购产品。
因采购人调整创新产品功能、性能目标需要调整费用的,增加的费用不得超过首购金额的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