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 制定机关
- 退役军人事务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