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服务管理方式

第二十二条

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是在军休机构内军休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组织。 军休机构内设有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军休机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听取军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其反映的问题。

制定机关
退役军人事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