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服务管理内容第十条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按规定落实军休干部荣誉疗养制度,对服役期间或移交安置后作出突出贡献的军休干部,分层级、分批次组织疗养。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