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条独立法条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六条报废的国有水库资产的处理,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