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第五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必须经过论证、审批等程序后实施。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