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所需经费,由水库降等与报废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单位负责筹措。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