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独立法条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规范水库降低等别(以下简称降等)与报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