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宗教团体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宗教团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三条宗教团体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遵守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相关规定。制定机关宗教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