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认定的所有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经济司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