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第三章 评审与命名认定第十七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公告,正式命名示范基地、认定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制定机关体育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