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六十五条

涂改、伪造、转让《供血浆证》的,按照《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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