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执业

第四十三条

单采血浆站只能向设置其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 单采血浆站应当保证发出的原料血浆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品种、规格、数量无差错,血浆的生物活性保存完好。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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