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章 执业第三十九条单采血浆站所采集的每袋血浆必须留存血浆标本,保存期应不少于血液制品生产投料后2年。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