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十九条

单采血浆站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业务项目等内容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设置单采血浆站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发生变更的,该单采血浆站应当重新办理《单采血浆许可证》,原《单采血浆许可证》注销。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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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