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第四十三条第四章 附则第四十三条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