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商业银行,应当由其经营决策机构履行本指引规定的董事会的有关市场风险管理职责。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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