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九条

第二章 市场风险管理 / 第三节 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十九条

银监会鼓励业务复杂程度和市场风险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计量风险价值,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进行量化估计。风险价值是指所估计的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要素的变化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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