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七条

经海关批准,散装货车可以作为来往香港/澳门的货运车辆,用于承运不具备施封条件的超大型机械设备或者鲜活水产品等散装货物。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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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