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驻港、澳部队的车辆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