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来往香港、澳门公路货运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章 海关监管第二十六条海关监管货物在境内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者灭失的,货运企业应当立即向附近海关报告。除不可抗力外,货运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税款及其他法律责任。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