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体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国家体育总局在国家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对全国体育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主管体育工作的部门应在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同级统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统计工作。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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