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体育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使用第二十八条提供或公开体育统计资料,应由本单位统计部门工作人员或统计负责人复核,并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