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体育统计调查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体育统计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 对未标明前款所列内容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属非法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统计机构有权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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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