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体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体育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第十一条体育统计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专人负责体育统计工作,配备专职或固定兼职统计人员。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