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编报和审批

第八条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具体内容和格式,由水利部规定。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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