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方案实施

第二十条

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及防治状况,科学评价防治成效,按照有关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情况。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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