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我出国人员进出境免验范围的规定第四条

第四条

上列免于查验的人员应遵守海关对我出国人员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有关规定。免予查验的人员行李中如有我国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或者有代他人携带的物品,应当向海关口头申报。对免于查验的人员,海关有权根据情况对其进口的行李物品进行询问。对确有根据证明免验人员行李中有我国禁止进出口物品或有违反海关规定情事的,海关可以进行查验(查验时,行李物品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必须在场)并做查验记录。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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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我出国人员进出境免验范围的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